中國的民間公益時代來了
2013年,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四類社會組織的申請登記將放寬;距離基金會立法,整整25年。中國民間公益最迅速的成長,只在最近的短短5年。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一場罕見的慘烈災難,將舉國的公益熱情點燃,人道主義的力量更打破體制壁壘,民間公益突出重圍,成為中國慈善公益的一道“分水嶺”。在民間的力量中,壹基金秘書長楊鵬分析稱,“企業開始直接參與救災”是一重要特征。
雅安地震,民間公益的能量得到前所未有的釋放和展現。整整五年過去,國家政策的變化、民間公益組織的發展、公民意識的提升、企業災難救助的成熟、政府單一救災模式宣告結束,一個全新的災難救助模式正在形成。
民間公益的時代終于到來。這是一個新的起點。前行的道路仍舊艱難,有各種弊端需要克服,有無數障礙需要排除。民間公益的意義,遠遠不止慈善,更重要的是每個公民的責任擔當。什么是公民社會?這就是公民社會。
異軍突起:
企業家吹響集結號
雅安震后58分鐘,國家三級救災應急響應啟動。
幾乎在地震來臨的同時,民間力量已經迅速介入。
地震不到半個小時,壹基金救援聯盟的救援隊就已出動;在地震發生后一個小時,尋人平臺上線。
當日,騰訊、聯想、平安集團等24家企業就向災區捐出善款;微博名人李承鵬在“不添亂的前提下”,組織專業救援隊,迅速深入雅安;微博自發成強大的輿論力量,呼吁為救援“讓路”;當晚,可口可樂1300件純凈水就已送抵蘆山縣上里鎮和中里鎮……
地震后黃金72小時里,救災情況及災區尋親信息被媒體滾動播放;至4月24日,有14個省市的志愿者團隊120余人在壹基金救援聯盟統一協調下展開救援……
支付寶聯合中國扶貧基金會、壹基金等公益機構上線為雅安地震捐贈的平臺。眾多民間公益物資源源不斷地涌向蘆山地震災區,民間捐款數字直線上升。
無論是應急啟動、捐款送物還是救援組織合作,此次雅安地震的民間災難救助,顯得更為及時、理性和科學。壹基金的“異軍突起”,似乎更是把災難救助帶入到一個多元化時代。而企業的公益救助在此大背景的渲染下,有了更多空間與作為。事實上,壹基金的力量源泉之一,正是中國企業家階層吹響了集結號。其理事會有多名知名企業家參與,發起機構又包括老?;饡?、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萬通公益基金會及萬科公益基金會。市場化企業很容易就與壹基金達成信任,平安集團、華遠地產、SOHO中國、京東、人民網、網易、搜狐此次捐贈的額度都較大,并同時形成救助合作協議。
在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看來,雅安地震后,中國公益界的多元化需要大中小各種各樣慈善組織。
“這背后是中國社會轉型。過去只是政府簡單命令,群眾就是不干,但現在你不命令,我們在民族、國家遇到大難時就會主動沖在前面,這說明新的社會公德正在形成。而且,這公德又通過現代的網絡組織方式結合起來了。企業家、年輕人,各色人等都起來了,這是這個社會的希望,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社會結構在變。什么叫公民社會?這才叫公民社會。”
二十年:艱難孕育,緩慢前行
從基金會得到法律認可算起,中國公益發展至今已有二十五年。
1988 年9 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基金會管理辦法,對基金會的性質、建立條件、籌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項作出規定。
然而,慈善公益前二十年一直發展得“不溫不火”。政策不配套,理念沒有轉型是不成氣候的根本原因。
在王振耀看來,2008年以前的中國救災歷史,基本上就是政府單一主導救災的體制。每當大災來臨之時,災難救助的責任自然地為政府所承擔。從歷朝歷代的賑災大員到現代四級應急響應體系的確立,救災應急的落腳點總是政府的有關部門。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曾在2008年初呼吁:民間組織在大災應急之中沒有多大直接行動的階段應該結束了!
王振耀認為,直到2008那年,“慈善要素才得到全面激活”,中國企業的公益意識被徹底喚醒。
但綜觀過去,這一年的轉折性進步也并不突然。
2001年,《基金會管理辦法》的修訂,首次顯示出政府促進和規范慈善領域發展的誠意。
2003年“SARS”,對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向防治SARS 事業捐贈的現金和實物,政府允許在繳納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此舉極大激發了民間捐助熱情,最終捐贈善款接近40億元,客觀推動了中國慈善事業制度化的進程。“SARS”背后,現代基金會在中國開始萌芽。
2004年是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一個轉折點。這一年,《基金會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首次提出鼓勵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意見,被視為非公募基金會的破冰性文件。自此,中國基金會行業尤其是民間基金會步入蓬勃發展時期。
到2006年,中國公益已然開始有了躍躍欲試上躥發展的意頭。這一年,慈善法草案起草完畢,《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頒布實施……每一件事都推動著慈善蓬勃向上的熱情。次年慈善立法的消息更是牽動起中國公益慈善事業的神經。
2008 年年初,國務院國資委頒布《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此意見推動央企更廣泛地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并在國企中發揮表率作用。
在這些年當中,公民、公益意識在逐漸上升,草根公益組織在艱難中孕育并壯大。
2008:公益元年
2008年,多年的積累仿佛瞬間迸發,中國公益史上留下了座“里程碑”。
那一年,在汶川大地震造成嚴重損失的同時,慈善捐助紀錄被刷新。社會捐贈達到了760億以上,抗震救災捐贈排行榜被不同企業頻頻刷新,多個公司捐款超億元。
汶川特大地震后,深入災區的國內外志愿者隊伍達300萬人以上,在后方參與抗震救災的志愿者人數達1000萬以上。白皮書數字顯示,截至2008年,中國社區志愿者組織數達到43萬個,志愿者隊伍規模近億人,其中僅共青團、民政、紅十字會三大系統就比上年增加志愿者1472萬人。
但在中國公益發展的二十五年里,汶川地震災難規模如此重大慘烈,突如其來的大災面前,慌亂、盲目、不理性等現象難以避免。
籌集資金過程,企業出現“比捐、逼捐”現象,對于更為重要的災后重建卻很少人關注。捐款渠道的單一,導致物不能盡其用。部分企業重宣傳、輕公益。
志愿者們涌入災區,卻沒有做足準備,未清晰自己該做什么、能做什么。公益理念尚不成熟,偶有不理性的聲音與行為。
與此同時,當時社交媒體在中國尚未興起,互聯網反應也相對遲鈍,災區醫院成主要尋人信息源。汶川地震后發生的兩周時間里,負責收容傷員的各家醫院電話被打爆,尋人未果的人們像發瘋一樣,跑遍各家醫院尋找親人。
盡管我國1998年就發布了防震減災法,但隨后十年里并未發生較大地震,該法未得到現實的充分檢驗,于是在汶川地震,暴露出災后過渡性安置、災后管理、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監管等問題。2007 年出臺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則對于處理巨災缺乏法律依據,解決不了地震災害發生后遇到的大量法律問題。立法上的缺失導致司法的無序和低效,地震局、氣象部門、民政部門等各個部門從單一角度認識應對自然災害,以部門為界劃分救助災情。
汶川地震后,慈善政策和法律法規得到明顯完善,慈善文化建設也得到極大推進,各類媒體對慈善領域的關注和宣傳超越了以往任何一年。王振耀認為:“汶川地震社會捐贈甚至超出了政府在應急階段的幾百億元的投入數量,民間志愿救災的行動,更使得政府的救災得到了多方面的配合,中國進入到了‘公益元年’。政府單一救災的行政模型正在轉化為政府與民間救災互相支持與配合的復合模型。”
民間倒逼改革突圍
五年里,中國又經歷了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彝良地震等自然災害。在這些不愉快的經歷里,中國企業的公益救助得到一次次歷練,累積經驗。2010年的青海省玉樹地震救災,民間應急救援顯現出很大進步。民間組織已經更進一步全面行動起來,養老護理的專業隊伍,成為了民間救災的有機部分,甚至藏傳佛教的神職人員,也站到了救災行動的第一線。
政府與民間也在矛盾中不斷磨合。玉樹救災,就曾出現過政府要求所有捐款都要進入政府賬戶的規定,但面對輿論的質疑,政府的嚴格規定似乎也產生了“彈性”。一個新的健康的政府與民間共贏的良性互動模式正在形成。
五年時間中國公益慈善事業飛速發展,慈善捐贈高潮迭起,企業家紛紛做出表率。據2011年的捐贈數據分析,當年捐贈的57%以上來自企業,其中民營企業占57%以上。這個數據,反映了中國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的態勢。
這些企業需要有一個透明的管道,讓慈善捐款最終幫助到有需要的人。2008年汶川地震是中國NGO 飛速發展的一個契機,壹基金恰恰抓住了這一機會。2011年伊始,李連杰帶著他的“壹基金”轉嫁深圳,成為中國首個由民間發起的、具備公募基金會資格的社會組織。有學者甚至稱其為中國公益慈善領域中一個里程碑事件——標志著中國公益慈善事業邁開了一個非常大的步伐。
更具有變革性意義的信號是,2013年兩會,國務院提交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提到,成立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四類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不過,鑒于目前關于放開社會組織登記只有相關精神沒有具體辦法,各地都仍在逐步探索。
2013:新起點,新期待
五年前,人們將一筆筆善款打入紅十字會的賬戶,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更青睞新興民間慈善機構,NGO迅速壯大。
相對于政府,NGO的救助更注重災區民眾的特殊需求和個性化服務。使之能深入到災區一線,提供源于災區實際工作的第一手信息。一些企業家和明星等社會知名人士,建立起來的公益慈善機構,在災害救助中發揮了實實在在的作用。
與汶川地震相比,壹基金救援聯盟不僅建了成員之間溝通信息的平臺,裝備也遠比5年前精良,比如衛星電話、越野車、搜救犬,甚至發電機。
眼下,雅安的災后重建工作才剛剛開始,公益創新的巨大空間正等待著那些意識超前且行動敏銳的企業去填補。王老吉就把目光看得更遠,在雅安投資3億元建立新的生產線,為災區人民提供大量的工作崗位和巨大的經濟收益。此類公益模式被業內稱為“造血”模式,也是業界專家最為提倡的公益模式。
“由于有競爭,有公共輿論的壓力、批評,無論是民辦慈善機構還是官辦機構表現都在進步。”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 研究所所長鄧國勝認為,比起2008年汶川地震,此次壹基金和紅會表現都不錯:壹基金在汶川地震后已建立龐大救災網絡,因此能迅速在第一時間靠近災區的地方派遣救助隊去搜救,反應速度更快了,在信息披露方面比從前做得更好。
但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雅安地震中,仍存在社會車輛導致“生命通道”堵塞、災情誤判、志愿者救援規則不明晰等問題,救災過程的統一協調性明顯不夠。民間救援組織若能與政府應急救援體系很好結合,救援人員及物資的調配將可得到進一步優化。
這或會是另一個起點,公眾有理由相信,有了理性的監督、思考與行動,各方都會朝良性的方向走。當面對災難,國家救援體系會更完善,各方的互動合作更緊密貼合,也能留給民間力量更多“施展拳腳”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