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案追責:誰來擔責
距離浙江省宣布全面調查張氏叔侄錯案,已一個月有余。接近調查組的人士透露,涉及該案原辦理程序相關的杭州市中院、杭州市檢察院公訴處等相關部門人員,或被追責。在該案中,證據嚴重缺乏,程序的多處違法,卻層層闖關,造成錯案。這些有多大程度上屬于“個人素質”或者“執法理念”問題?最后是,問責是否公開?還是不了了之?
責任編輯:蘇永通 曹筠武 楊繼斌 實習生 蘇桐
張高平在獄中不認罪、不報告、不作思想匯報,并抓住一切機會申訴冤情。他的堅持為自己贏得了昭雪的機會。
集體決定的、領導批準的、上級干預的,能否問責?
如查實刑訊逼供,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距離浙江省對外宣布全面調查張氏叔侄錯案,已一個月有余。
2013年4月10日,浙江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稱,浙江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對該案原辦理過程中公、檢、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
此前,朱巧湘回應媒體稱,此次調查行動“并不只針對聶海芬一人”,并將根據調查情況,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按照浙江省政法委“全面調查”的說法,除杭州市公安局預審員聶海芬外,包括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副局長朱寶良、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趙琳潔、浙江省高法主審法官汪鑫奎等直接參與該案原辦理過程的公檢法人員,或卷入調查。
此前,在該案再審調查時,僅杭州市區(西湖區)兩級公安部門就有超過十人接受過問訊。
錯案追究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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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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