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一樁錯案,要制造多少錯誤?福清紀委爆炸案的“遞罪”邏輯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12年前發生的福清紀委爆炸案的5名嫌疑人無罪。梳理此案,“遞罪”或“罪錯遞增”的邏輯清晰可見:錯誤從最初的偵查發端,此后的每一個環節,制度性護短的自動決策和行動,使得連環的錯誤得以順利實施。一步錯,步步錯。而一樁純粹的刑事錯案,由于久拖不決、家屬上訪,逐漸釀成當地“最不穩定的因素”。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蘇桐
被無罪釋放后,福清冤案當事人吳昌龍在自家樓頂鍛煉身體。身高1.8米的吳昌龍,在看守所的12年,體重從沒超過65公斤。
編者按:糾正、賠償、道歉、問責,還不是一起錯案的終點。當司法機關展現反思勇氣,不僅僅是“震撼教育”,也是形成防范冤假錯案機制、重塑司法公信力的契機。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最近著文強調,要高度重視程序公正,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注重司法全過程的公開,等等,無不是對近年來典型錯案的深刻總結。
12年前發生的福清紀委爆炸案,值得細細剖析。一起從司法文書就能看出嚴重問題的錯案,在被全國媒體持續不斷報道的7年間,何以還理直氣壯地將錯就錯?與案件相關的人員,從家屬、律師、到警察、鑒定專家、乃至法官,幾乎無一幸免被卷入漩渦。一個純粹的刑事案件,何以演變成地方的“最不穩定的因素”?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福清紀委爆炸案的上訴人陳科云、吳昌龍、杜捷生、談敏華、謝清無罪。
12年間,這起蹊蹺的爆炸案像一個黑洞,吞噬一切——不僅五名嫌疑人,家屬、律師、警察、法官、鑒定專家,幾乎無一幸免。“神擋殺神,佛擋殺佛。”嫌疑人吳昌龍的姐姐吳華英說。
梳理此案,“遞罪”或“罪錯遞增”的邏輯清晰可見:錯誤從最初的偵查發端,此后的每一個環節,制度性護短的自動決策和行動,使得連環的錯誤得以順利實施。一步錯,步步錯。
偵查無限擴大,抓了幾家人
這起爆炸案不普通,地點:紀委。
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紀委辦公樓,一個紅色的郵包(手提袋)早早地等在了一樓信訪接待室門口,觸動它的紀委司機吳章雄不幸殞命。
時值全國范圍內開展“嚴打整治斗爭”,“治爆緝槍”為打擊重點。福清市公安局一份文件顯示,上級公安機關指示:要專案專辦,采取強有力的偵查措施,全力偵破,挽回影響。
福建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時任福清市政法委書記陳振英擔任專案指揮部總指揮,時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長林孜任專案組組長,成員多達四十余人。
兩類人成為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掌握爆炸技術的人、近年來受到紀委查處的人。被紀委處分過的國企老總陳科云進入了警方視野,成了“主謀”。
各種相關的人員幾乎都被排查過,惟有受害司機的領導例外。案發當日是星期天,這位普通司機正是在接到福清市紀委一位副書記的傳呼后,才趕到單位。
該案的辯護律師王玉剛認為,警方不去追查被害人吳章雄為何在那個時刻去紀委辦公樓、為何要觸動炸彈,而是全力追查受紀委處分過的人,犯了“方向性錯誤”。
2001年9月13日,陳科云、謝清夫婦被警方抓捕,隨后,陳科云的妻弟謝建燦、謝建忠也相繼被抓捕。在此之前,陳科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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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