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沉疴
已造成120人遇難的吉林寶源豐禽業公司火災事故,是一場令從業人士、業內專家都感到意外的爆炸。液氨泄漏在我國并非少見。但這種濃度0.266%時就可能致死的危險化學品,為何在達到15%的爆炸濃度臨界點時,還沒有察覺?一份最基礎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為何遲遲不能修訂?
責任編輯:何海寧 實習生 蘇桐 楊寶寶 趙良美
一輛液氨運輸車停放在寶源豐公司被燒毀的廠房旁,像液氨這樣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困難重重。
一種案牘規定詳盡的危險化學品,為何會奪走120條生命?一種濃度0.266%時就可能致死的危險化學品,為何在達到15%的爆炸濃度臨界點時,還沒有察覺?一份最基礎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為何遲遲不能修訂?
這是一場令從業人士、業內專家都感到意外的爆炸。
2013年6月3日凌晨6時6分,從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傳出的爆炸聲,已經震驚全國。截至發稿時,有120人罹難。
液氨泄漏在我國并非少見。在兩個月前,四川省眉山市一食品廠凍庫就發生液氨泄漏,造成4人死亡。時間再往前推半年,山東德州、浙江舟山、湖北洪湖等地都曾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然而,從泄漏到足以發生爆炸,其間毫無察覺,這幾乎是難以想象的。
“到了爆炸濃度時,不可能有生命存在了。”祝金安說。這名從事液氨系統安裝二十多年的工程師提供的材料顯示,當氨的濃度達到0.184%時,足以令無防護人員“強烈咳嗽,半小時可致命”,達到0.266%時則“有死亡危險”。而氨氣爆炸的濃度需要在15%以上,才會遇明火爆炸。
這期間從察覺、報警、疏散等環節,都令人費解。
具體事故原因,目前官方還沒有確切說法。但在此次事故背后,我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沉疴已久。
無微不至的規定
氨屬于國家重點監控的危險化學品。安監部門對危險化學品實行使用許可證制度。不過,“根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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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