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關部門“內鬼”販賣個人信息被判刑
2011年至2013年5月底,廣東省深圳市檢察機關已對9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者提起公訴。其中,有數人是國家機關“內鬼”。例如,內地某公安局輔警朱某飛,利用公安網內部權限,將查詢到的車輛、戶籍等公民個人信息以高價出售,被判刑1年10個月。
市民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填寫個人信息時要多一個心眼,以免個人信息泄露遭不法分子利用。
據《法制日報》6月7日報道,2011年至2013年5月底,廣東省深圳市檢察機關已對50名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者提起公訴,對9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者提起公訴,至今已有55人被法院宣判獲刑。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從兩年多來辦理的出售、非法提供個人信息案來看,已有證據證實四類人員屢屢出賣公民個人信息:銀行工作人員、電信業工作人員、個別機關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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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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