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些對逮捕的誤解
逮捕不是訴訟的必經程序,“不抓人”不代表
“不追責”,只要能保證訴訟順利進行,不批捕而起
訴并不“罕見”,希望這種對逮捕的誤解少一些。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回應“法官舉報法院:繳錢免刑”
2013年5月30日《南方周末》法治
文中引用一位法院院長的話,將沒批捕而起訴列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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