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43城市居民7月起可就近辦理護照
7月1日起,全國43個城市的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護照申請,其中31個城市還可以就近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申請時除了要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交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江蘇省南通市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展示新(左)、舊版本護照。自2012年5月15日起,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簽發啟用電子普通護照。
據公安部網站6月27日消息,為進一步便利流動人口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自2013年7月1日起,全國43個城市的內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護照申請。其中31個城市除了可就近提交普通護照申請之外,還可以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43個城市可異地提交普通護照申請 31個城市可異地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近年來,隨著社會流動增加,在非戶籍地就業和學習人員數量逐年增多。此類人員依據此前的規定需返回戶籍所在地才能申請因私出入境證件,花費的時間和成本較高。
為此,2012年8月,公安部宣布,自當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實施允許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和高等院校的在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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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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