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重典時代來臨? 污染環境罪司法解釋出臺內幕
期盼兩年的污染環境罪司法解釋終于面世,其詳細程度令人矚目。一個公安、司法強勢介入的治污重典時代似乎已來臨。這道“尚方寶劍”是如何鑄造?詳細的量刑數據又是如何出爐?掌聲背后還有哪些爭議?環保重典還會遇到哪些障礙?
責任編輯:何海寧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實習生 王悅
期盼兩年的污染環境罪司法解釋終于面世,其詳細程度令人矚目。一個公安、司法強勢介入的治污重典時代似乎已來臨。這道“尚方寶劍”是如何鑄造?詳細的量刑數據又是如何出爐?掌聲背后還有哪些爭議?環保重典還會遇到哪些障礙?
“沒打雷就暴雨”
2013年5月6日,一輛槽罐車把約15噸來自長沙的劇毒廢水倒進株洲的一個下水道。一個月后,3名嫌犯被批捕,罪名是“污染環境罪”。
這起湖南省首例“污染環境罪”案件,其批捕日期比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釋還早四天。
6月18日,最高法、最高檢發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列舉了認定“嚴重污染環境”的十四項標準,其詳盡之極,為外界矚目。
比如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這是對兩年前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污染環境罪“嚴重污染環境”表述的進一步細化。
“解釋”出爐之快、規定之具體,甚至超出許多環境司法推動者的想象。“我們習慣了雷聲大雨點小,沒打雷就暴雨的情況十分罕見。”中華環保聯合會(以下簡稱聯合會)環境法律中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稱。
2013年5月,就在“解釋”出臺前幾天,聯合會接到了“緊急作業”,從該會法律中心“環境案件庫”中,提交一批環境污染相關案例,服務于“解釋”出臺。
不過,聯合會的參與到此為止。沒有獲邀參會,也沒被書面征求意見,與慣例大相徑庭。
據有關部門透露,“解釋”得以適時出臺,這“臨門一腳”還不僅僅是民間呼吁之功。
以“兩高”名義頒布的司法解釋,牽頭協調的是中央政法委機關,具體的文案起草由最高法為主,最高檢、公安部和環保部除了參與提供意見之外,還匯總了近年偵辦的代表性環境犯罪案件。“解釋”發布當天公布四個典型案例。
“解釋”之所以能迅速出臺,“實際上是中央和國務院主要領導關心推動的。”一位參與者更是直接將這種“自上而下”的做法,視作新任領導人兌現對民生問題的施政承諾。
據悉,2013年3月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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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