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死刑復核程序不應設置期限

如果聶樹斌現在還活著,與王書金一起出現在法庭上,會是怎樣的情景?被判死刑兩天后即槍決,他完全沒有任何辯白的機會。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復核權,死刑復核程序如何能起到防范冤錯案件作用,有學者提出,應堅持不設期限。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蘇桐

如果聶樹斌現在還活著,與王書金一起出現在法庭上,會是怎樣的情景?被判死刑兩天后即槍決,他完全沒有任何辯白的機會。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復核權,死刑復核程序如何能起到防范冤錯案件作用,有學者提出,應堅持不設期限。

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幾乎所有的訴訟行為,包括審判行為在內,一審、二審、再審,都設置有相應的期限。唯獨死刑復核程序沒有期限。近幾年,有些案件進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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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謝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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