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學界,NGO各執一詞 環評審批放權,眾口如何調

2月,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對外透露,環保部將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目前環評審批權集中在環保部、省級環保部門,一旦這項權力更多地下放到省級,甚至縣市一級,“弱勢群體”的環保部門如何應對當地揮動的GDP大棒,這已成為公眾擔心的隱憂,本不樂觀的環評現狀,是否會雪上加霜?

責任編輯:何海寧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實習生 龔君楠 趙盼盼

環評審批放權,被民間指責會導致地方環境污染問題雪上加霜。 (勾犇/圖)

“環評審批權集中在環保部和省環保廳,這是違反法理的。哪一級政府對當地環境負責就應該由哪一級政府履行環評審批權。”

“本來就不樂觀的環?,F狀,會不會因為放權而雪上加霜?短期內迅速將環評審批權下放,會醞釀著巨大風險。”

“‘放權’其實不僅包括中央對地方的放權,也應該包括政府向社會放權。加強社會監督,其實也就意味著政府應當向社會放權。”

◎陳凱麟 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總工程師

◎蔡守秋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

◎欒勝基 北京大學環境與能源學院教授

◎楊海真 同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

◎劉文潔 武漢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處長

◎馬軍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

◎李波 自然之友前總干事

一場自上而下的環評放權行動,正在引發爭論。

2013年3月,國務院頒布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核心內容首推“簡政放權”,其中,環保部也是“放權”的改革對象。

環保部已在緊鑼密鼓行動。2月,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對外透露,環保部將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4月,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表示,該部今后會從區域和產業布局的層面“劃定環保門檻”,“一些具體項目的環評審批權要下放到地方”。

“簡政放權”本是好事,但環保部聽到的,卻是如潮的質疑聲。

近幾年頻發的建設項目環境群體性事件中,環評問題已成繞不過去的坎,諸多抗議聲都指向項目施工的前端——環評。如新近發生的昆明抗議化工事件,也被指責環評報告中缺乏公眾參與環節。

目前環評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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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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