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的土地儲備經驗
土地所有者把土地賣給國有機構,國有機構進行儲存,然后重新分配,賣給其他人。比如荷蘭農村用地一般由很多小農戶擁有,但這種方式沒有競爭力,一些政府機構通過土地儲備,從小農戶手里購買小片土地,賣給其他農戶,形成大農場,更有競爭力。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呂欣
征地是把土地權屬從所有者手里拿過來。公法涉及非常重要的一個權力,即國家征地的權力。如果有公眾利益要求,最好的辦法是實施土地儲備,政府首先可以考慮直接從土地市場中購買土地,如果沒法從市場中買地,才可以去征地。
征地有幾個前提要求:首先是公共利益;第二,公共利益要符合區劃規定。其三,征地要有緊迫性,政府必須在決策后立刻開始征地,否則法官就會推翻他之前決定。其四,征地必須是合理的,成比例的。征地行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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