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終審勝訴
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對唐慧訴湖南永州市勞教委一案做出終審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賠償金1641.1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對于唐慧提出的書面道歉申請,沒有法律條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駁回。
2012年8月2日,湖南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上訪媽媽”唐慧作出勞教一年半的決定,8月10日,唐慧自白馬龍勞教所被釋放。圖為2012年8月11日,踏上返鄉車程的唐慧與媒體記者話別。
綜合人民網與@新華視點消息,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對唐慧訴湖南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做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賠償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賠償金1641.1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對于唐慧提出的書面道歉申請,沒有法律條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駁回。
據@法制晚報消息,對于這個審判結果,“現在我很累了,下午就回永州,以后好好生活,感謝大家對我的關心。”唐慧說。
唐慧的律師徐利平在微博上公開了判決書,湖南法院網也對此進行圖文直播。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唐慧的行為具有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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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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