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死緩判決已生效
廣東省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死緩。因其不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羅蔭國的妻子鄒繼芳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除羅蔭國外,茂名市還有超過200名官員涉及茂名市系列腐敗案,其中立案查處61人。
資料圖片:羅蔭國。
《南方日報》7月24日報道,廣東省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日前經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羅蔭國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因其不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7月23日傍晚,中山檢察院官方微博“正義中山”發帖透露了有關消息,同時被宣判的還有羅蔭國的妻子鄒繼芳,鄒繼芳被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據財新網報道,2013年7月初,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羅蔭國價值5000余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應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受賄2000余萬元人民幣,應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受賄罪,兩罪并罰,應被判處死緩。
羅蔭國,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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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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