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爭議】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危害大?
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易延友稱:“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庇腥朔磳φf不應根據被害人身份將人三六九等,也有人認為此論不過是對強奸社會危害性的事實陳述。孰是孰非?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金幼文
2013年7月16日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易延友在微博上稱:“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又說:“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有人反對說不應根據被害人身份將人三六九等,也有人認為此論不過是對強奸社會危害性的事實陳述。孰是孰非?
正方:犯罪的危害性決定于被害人的行為,而非被害人身份??陀^上,受侵害女性的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影響,確實會導致強奸犯罪的主觀故意不同。此種情況下,強奸行為的危害性及量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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