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新聞報道告訴我們什么
媒體對于一個新聞事件的報道,在終端上可以達成四種傳播效果。一是“發生了什么”,二是“你認為發生了什么”,三是“媒體想讓你認為發生了什么”,四是“你認為媒體想讓你認為發生了什么”。以唐慧事件為例,前后延續7年,牽扯到多個參與者和利益主體,媒體最多只能針對具體問題選擇具體事實。但民眾看待問題的方式,必然是普遍聯系的。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唐慧和支持者擁抱。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的國家賠償案勝訴后,輿論也歡呼“法治的勝利”。
因為媒體刊發的最新的關于唐慧事件的再調查,讓國內意見廣場熱鬧非凡。從民間到官方,支持、反對、質疑、反思、調侃……觀點激烈交鋒,各種情緒五味雜陳,據說還有因為彼此意見不合,多年朋友反目的。
坦率地說,唐慧事件本身遠未到復雜離奇的程度,但這一事件濃縮了當下中國太多方面的不盡人意,比如強奸幼女、非法勞教、行政干預審判等等,也就難怪群情洶涌;再加上在唐慧事件的媒體傳播過程中,新的、可與唐慧事件相互映照的新聞熱點不斷出現,比如“校長帶小學女生開房事件”等,終于使唐慧事件的熱度蔓延2013年大半年而不衰。
然而,如果仔細分析一下參與唐慧事件大討論的輿論場,我們不難發現,大部分人獲知唐慧事件信息的渠道是媒體(包括微博、微信等自媒體)。而在參與討論過程中,每個人支持或反對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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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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