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國企改革的目標應是平權的市場環境
8月2日,國資委公布了央企2012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44家央企獲評A級。不過,其余71家央企,即考級為B、C、D與E的企業,卻不見蹤跡。作為納稅人出資的國企本身,有義務誠實地向公眾說明其經營業績。出于某種考慮的選擇性披露,只會讓公眾對國企有更多的不信任。
責任編輯:史哲 陳斌 蔡軍劍
2013年8月2日,國資委公布了央企2012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44家中央企業獲評2012年度經營業績考核A級。不過,考評對象中占大頭的其余71家央企,即考級為B、C、D與E的企業,卻不見蹤跡。理論上,連續兩年得D的央企,其負責人就得走人。
顯而易見,國資委不公布非A類企業的原因之一,在于擔心某些央企巨額虧損會影響國企整體聲譽,也不利于推進日后的國企改革。比如中國遠洋,其2012年年報即承認虧損95億。但在信息不透明的前提下,公眾更有理由猜測,ST遠洋所披露的虧損僅僅是冰山一角。諸多央企如何脫困,不僅是央企管理層的日所思、夜所憂,也是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可以想見,隨著經濟周期下滑階段的持續、投資拉動效應的減弱,國企將面臨越來越嚴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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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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