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歷的一起學術不端事件
記得是2012年8月底的一個夜晚,我不經意間在《自然辯證法研究》2012年第8期看見吉林大學教授李桂花、博士研究生張建光的論文——“試論科學家異化”——不少思想和語句有“似曾相識燕歸來”之感。
責任編輯:劉小磊
李醒民, 男, 1945年10月出生于西安。1969年畢業于西北大學物理系。1978年考入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1981年畢業并獲理學碩士學位。曾任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員、 中國科學院《自然辯證法通訊》常務副主編。著作有 《激動人心的年代》、《科學的革命》 等。
記得是2012年8月底的一個夜晚,我不經意間在《自然辯證法研究》2012年第8期看見吉林大學教授李桂花、博士研究生張建光的論文——“試論科學家異化”——不少思想和語句有“似曾相識燕歸來”之感。我找出我發表過的幾篇論文(主要是“科學家的品德和秉性”,《自然辯證法通訊》,2009年第1期)稍加對照,發現李張文存在明顯的抄襲、偽注現象。它們有的與我的文字如出一轍,有的則挖空心思加以矯飾——手法雖然巧妙,結果卻是欲蓋彌彰。
莫名其妙的處理方式
我對此類行為向來不齒。在主持《自然辯證法通訊》雜志期間,曾就“共建學術規范,整飭學術道德”組織過專題討論,還在雜志上就預防、制止、懲處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剽竊抄襲、偽注、偽署名等)發表過多篇評論。我在幾天內完成了“關于李桂花、張建光涉嫌偽注、抄襲一事致《自然辯證法研究》編輯部”,于2012年9月4日投給涉事刊物。此后,我又增添了在該刊發表的抄襲我的文章和譯文的另外兩起學術不端案例,并將批評文章的正標題定為“竊文釣譽鯽過江”,原標題則作為副標題保留。
9月8日,我收到《自然辯證法研究》的回信:已將文章轉寄給作者及其單位,“請作者所在單位吉林大學馬列主義學院就李文是否存在‘偽注’和‘抄襲’一事,進行調查、認定,給出說明和結論”。
對于該刊這樣的處理辦法,我著實有點詫異。有雙方的論文在手頭,能夠識文斷句的人一眼就可以看穿的事情,何必舍近求遠、曲線迂回,仰賴涉事人及其單位的認定呢?這不是虛與委蛇,原本就不打算有所作為嗎?如此辦理,好比孩子盜竊了人家的東西匿藏起來,你去問孩子及其家長是否偷竊,能夠得到真實的回答嗎?
不過,我還是耐下性子于當日(2012年9月8日)回復:“你們按照你們的程序處理。”同時,我也坦率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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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