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二審 五類網購商品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
8月26日下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提交審議。草案規定,消費者網購商品可享“后悔權”,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但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拆封的音像制品、軟件、交付的報紙期刊等商品除外。
2012年11月11日,位于杭州市蕭山區的申通快遞華東分揀中心,工作人員忙著分揀快遞物品。當日被網友戲稱為“光棍節”,國內多家電子商務網站集中開展促銷活動,眾多消費者紛紛加入搶購大軍。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8月26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提交審議。草案規定,消費者網購商品可享“后悔權”,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但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拆封的音像制品、軟件、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