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房叔”蔡彬受賄275萬元獲刑11年6個月
2012年,由于被曝全家擁有20多套房產,時任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被紀委查處落馬,后被以受賄罪提起公訴。今年7月,該案在海珠區法院一審開庭。8月12日上午,該案進行一審宣判:蔡彬受賄275萬元獲刑11年6個月。
圖為2013年9月12日庭審現場。
據人民網報道,“房叔”蔡彬一案9月12日上午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宣判,蔡彬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半,罰款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275萬元。 宣判結果后,蔡彬表示將與律師商量后決定是否上訴。
2012年,由于被網貼舉報全家擁有20多套房產,時任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被紀委查處落馬,后被以受賄罪提起公訴。
今年7月,該案在海珠區法院一審開庭,檢方指控他涉嫌受賄275萬元。
據金羊網消息,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蔡彬現年57歲,自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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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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