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爆炸案開審 冀中星:不是故意引爆
9月17日9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起訴書指控,今年7月20日,冀中星在首都國際機場引爆自制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重傷,同時造成一名民警輕微傷。本案未當庭宣判。冀中星的哥哥請求徹查弟弟在東莞致殘一事。
9月17日9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9時02分,冀中星因身體原因由法警用移動病床推入法庭。鑒于被告人的身體狀況,審判長允許其坐著說話。同時法庭為其安排了2名醫護人員,審判長告知被告人如果覺得身體不適,無法堅持庭審,可以隨時舉手示意。
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9月17日9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
起訴書指控,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男,33歲,山東省鄄城縣人)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一旅客出口處引爆自制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重傷,同時造成一名民警輕微傷。爆炸現場秩序混亂,國際旅客到達出口通道緊急關閉。冀中星被警方當場控制。
檢方后以涉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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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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