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社會撫養費,事關計生部門清白
社會撫養費的征繳和返還中,收費合法性有爭議、標準不清、過程曖昧、去向不明,社會公眾有理由懷疑社會撫養費被用于“撫養”計生干部。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王穎
如果監管不到位,一個社會可能會出現少數堅固的利益群體,他們會因一己之私而綁架國家和公共決策,最終置國家于危險境地。
2013年9月18日,國家審計署首次發布了9省市45個縣的社會撫養費審計結果,征收標準不一、違規下達任務指標、擅自挪用資金、截留款項發獎金等問題紛紛暴露。計征了11年的社會撫養費征收“亂象”,被揭開冰山一角。
社會撫養費爭議,也許可以成為一個寶貴的契機,促進全社會對計生政策的更深入思考,并對這一執行了三十多年的老政策進行認真“體檢”。
糊涂的賬目,可疑的清白
在全國如火如荼普遍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很可能是一筆收得爽快、過程朦朧、標準混亂、數目不清、審計空放、監管不足、去向不明的頭疼賬,而且是筆大賬。
有人估算,如果算上社會撫養費的前身如“超生罰款”、“計劃外生育費”等,三十多年來總額可能高達至少1.5萬億元;即便單算社會撫養費,每年估計也超過200億。估算數據可能不準確,但毫無疑問,社會撫養費數目極為驚人。然而,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起,整整11年,相關部門從未向社會詳細地公開過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數額和最終流向。
賬目不清晰,相關計生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清白”就處于公眾高度懷疑的目光中。計生部門對這筆巨款的態度是說不清或不愿說(內部掌握),審計部門的回應是“不清楚”。
根據媒體和律師的調查,雖然細節不清,但其“去向”大致清楚。不少省份,社會撫養費的80%以上被返還縣級相關部門,用于縣鄉兩級人員的辦公費、人頭費及獎勵等。民間有社會撫養費被用于 “撫養計生干部了”的激憤之語。
公眾甚至因“去向不明”而質疑其來路“不正”。“社會撫養費”在法理上存在高度爭議。實踐中,由于沒有統一標準,各地征收隨意度很大。不入賬、少入賬成為常態,中飽私囊時有發生。
計生部門執行著兩個左右互搏的矛盾任務,一是人口控制指標,一是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雖然前者才是主要任務,但由于社會撫養費跟個人利益掛鉤,自然成了真正的硬指標。
人們可以合理懷疑,為了提成、獎金、福利,漠視“超生”、熱衷“罰款”,“征收”變“創收&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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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