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勝訴美國IDC壟斷案獲賠兩千萬
10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華為訴美國無線廠商IDC壟斷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美國IDC公司構成壟斷,賠償華為公司2千萬元。IDC曾推動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華為發起“337調查”,并在美國提起訴訟指控華為3G產品侵犯了其7項專利。
據《法制日報》10月29日報道,10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華為訴美國無線廠商Inter Digital 美國交互數字公司,下稱IDC)壟斷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美國IDC公司構成壟斷,賠償華為公司2千萬元。
據了解,IDC旗下有交互數字通信有限公司、交互數字技術公司、交互數字專利控股公司和IPR許可公司等子公司,互為關聯。該公司參與了全球各類無線通信國際標準制定,擁有一系列無線通信基本技術相關的專利。
華為公司是于2011年12月6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對于IDC公司的反壟斷訴訟的。華為起訴稱,IDC公司利用參與各類國際標準制定,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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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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