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蕭山元旦大火案縱火者一審獲死刑
今年1月1日發生在浙江杭州蕭山的一起大火導致三名消防員犧牲。11月6日,該起大火的縱火者李麗娟被判死刑,李表示不會上訴。據悉,李麗娟是因工作崗位被調整、工作瑣事糾紛等原因對公司的包裝倉庫班長王銘等人產生怨憤,遂決定放火報復。
今年1月1日發生在浙江杭州蕭山的一起大火導致尹進良等三名消防員犧牲。據中新網報道,11月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起大火的縱火者李麗娟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的辯護律師表示,宣判前他曾會見李麗娟,李表示自己寧可獲死刑,也不想拖累家人,不會再上訴。
據新華網此前報道,2013年1月1日凌晨3時許,位于杭州市蕭山區的友成機工有限公司發生火災,過火面積超過1.2萬平方米。因火勢較大,各級消防部門共出動超過60輛消防車、近400名消防官兵救援,撲救過程逾12小時。
在救火中,蕭山消防中隊特勤分隊分隊長尹進良、戰士陳偉、市北消防中隊戰士尹智慧三人不幸犧牲。
警方調查后發現,火災系人為縱火。1月3日,縱火案嫌疑人李麗娟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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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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