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二審翻供 稱未參與強奸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11月19日二審,至21時50分結束,耗時長達12小時,未當庭宣判。李某某當庭翻供,稱一進事發房間就出去接了媽媽電話,并未參與強奸。對于李家律師提出的調取新證據申請,法庭當庭依法予以駁回。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11月19日二審,至21時50分結束,耗時長達12小時,未當庭宣判。據《新京報》報道,二審中李某某翻供,稱一進事發房間就出去接了媽媽電話,并未參與強奸。
19日上午9點17分,北京市一中院官微稱,“我院于今天上午9:17在西中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李某某等5人強奸上訴一案,因該案部分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且涉及個人隱私,故依據法律規定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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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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