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一審開庭 擇期宣判
11月27日,復旦大學投毒案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殺害室友黃洋。林表示,“對投毒的事實沒有異議”,但是認為指控中“因瑣事不合、決意殺害黃洋”不是事實。林表示兩人并沒有太大矛盾,只是對他有點看不慣,“想整整他”。
11月27日上午,復旦學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1月27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復旦大學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殺害室友黃洋。法院并未當庭宣判。
據新民網報道,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林森浩因瑣事與室友黃洋不合,懷恨在心。今年3月31日,林從實驗室里偷取了高毒物二甲基亞硝胺,在宿舍的飲水機中投放了二甲基亞硝胺,最終導致黃洋中毒,多器官損傷死亡。其行為手段殘忍、犯罪事實清楚,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責任。
對于公訴人的指控,林森浩表示,“對投毒的事實沒有異議”,但是認為指控中“因瑣事不合、決意殺害黃洋”不是事實。
林森浩:對不起黃洋
據新華網報道,林森浩在法庭上坦言,并非因為讀博、生活瑣事等原因下毒。從2011年8月起成為室友后,兩人關系一般,在林森浩眼中,“黃洋聰明、優秀,但有些自以為是。和自己的性格、價值觀有較大差異。但兩人并沒有太大矛盾,只是對他有點看不慣。”
促使林森浩下毒的源于4月1日“愚人節”。林森浩說自己對黃洋實施投毒行為是個巧合。“當時愚人節要到了,黃洋說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