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31212)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王穎
N0.1 360訴騰訊是一場錯誤的官司
《經濟觀察報》 2013年12月6日 張維迎
(原文摘編)日前奇虎360訴騰訊壟斷案在最高法開庭。周鴻祎稱:“如果騰訊贏了,那中國互聯網就輸了。”
反壟斷法建立在對“競爭”和“壟斷”的錯誤定義上。傳統經濟學說,廠商數量越少,其規模越大,壟斷就越厲害;“完全競爭”就是無數個廠商生產完全相同的產品,并以完全相同的價格銷售,只要不滿足這個條件,就存在著所謂的“壟斷”。
這就把競爭和壟斷完全搞混了。“完全競爭”實際上是沒有競爭:產品的質量、成本與價格及擁有的信息與別人完全一樣。這怎么能叫競爭呢?如果一個經濟處于“完全競爭”狀態,這個社會根本不可能有進步,任何新產品都不可能出現。
企業之間如何競爭?最重要的是差異化,即生產出與競爭對手不同的產品,以質量和信譽贏得客戶度,正是這樣的競爭推動了技術進步、新產品的不斷出現及價格的不斷下降。
真正的壟斷是用法律或行政手段限制行業準入,發放許可配額,給予專營權。這是真正應該反的壟斷。
高利潤常常被當作壟斷的象征。比如說,微軟曾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李夏同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