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勝過批示
試想2013年的領導批示等到2025年公布,恐怕國人就要直呼不可思議了。
責任編輯:史哲 陳斌 蔡軍劍
回應“領導批示‘第一時間’公布”
作者是有感于朱镕基1991年的批示直到2013年披露,才建言領導批示應第一時間公布的吧?試想2013年的領導批示等到2025年公布,恐怕國人就要直呼不可思議了。畢竟,隨著“信息公開需要提速提質”的深入人心,政府、媒體、出版社都在為保障公眾知情權而努力。比如,想要了解李長春2002-2013年有關文化改革發展的內部講話、批示,你無需官至廳級部級,找來新近出版的《文化強國之路》讀讀也就清楚了。
對了,“文革”親歷者大概會記得,那時領導批示常常第一時間公布,但給人的感覺卻是權大于法,批示勝過法條。為吸取這一教訓,我們后來把“依法治國”寫進了憲法。依法治國,依憲執政,從此也慢慢成為官民共識。最近,偶然讀到深圳市委書記王榮的一段話:領導干部要當依法辦事的模范,不能以領導批示、批件來代替正常的規章制度。對此,我深以為然。在急需樹立憲法權威的當下,領導帶頭尊法守法,媒體加大監督力度,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建設也就有望提速提質。
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