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爛尾樓大火五責任人被刑拘
截止12月17日17時,發生大火的廣州建業大廈現場勘查和清理工作還在進行,暫未發現人員傷亡。黎某等5名相關責任人員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已被刑拘。廣州市消防部門曾表示,“建筑物內部的自動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無法使用”,一些消防戰士更是直言“相當于沒有內部消防系統”。
2013年12月15日18時50分,廣州越秀區起義路217號建業大廈發生火災。建業大廈位于廣州步行街北京路附近,約25層,導致大火原因或與因存放鞋倉庫有關。58臺消防車約350人在場處置。過火大樓火光通天。
據廣州市公安局微博通報,12月15日18時許,廣州一25層爛尾樓建業大廈發生火災,至16日6時許火勢基本被撲滅。大火造成1層至25層不同程度被燒毀。截止17日17時現場勘查和清理工作還在進行,暫未發現人員傷亡。黎某(男,60歲,廣州增城人)等5名建業大廈相關責任人員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已被越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副省長李春生:對責任方要“罰到他們傾家蕩產”
據《新快報》報道,12月17日上午,廣東省、市召開火災防控工作會議,要求查清火災原因,追究責任,并部署消防隱患大排查。
廣東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李春生在講話中指出,省“12·11”火災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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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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