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被判向百度道歉10天賠償5萬
12月19日,法院對百度起訴周鴻祎、奇虎360侵犯名譽權案及訴360首席隱私官譚曉生侵犯名譽權兩案作出判決,判處周鴻祎、360及譚曉生敗訴,要求周鴻祎、360刪除侵權微博、在其微博首頁道歉10天,并處罰金5萬元。另外要求譚曉生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處罰金3萬元。
據《廣州日報》消息,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百度公司起訴周鴻祎、奇虎360公司侵犯名譽權案及訴360首席隱私官譚曉生侵犯名譽權兩案一并作出判決,判處周鴻祎、奇虎360公司及譚曉生敗訴, 要求周鴻祎、奇虎360公司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并處罰金5萬元。另外要求譚曉生刪除侵權微博、道歉10天、處罰金3萬元。
事件起源方舟子打假奇虎360
據《南方日報》此前報道,2012年10月,“打假斗士”方舟子發微博稱其發現360瀏覽器在用戶使用過程中會私自收集用戶隱私、非法侵犯用戶權益。隨后,360公司和360董事長周鴻祎反擊稱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錢收買和利用以‘打假斗士’的身份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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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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