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鐵腕反腐治標,制度改革治本
就反腐如何治本而言,“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是共識。如何把權力關進籠子,合適的次序應為(1)讓權力最小化;(2)對權力的內部制衡與司法監督;(3)對權力的市場監督與公眾監督。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現在誰敢低估“老虎蒼蠅一起打”這七個字的分量呢?據統計,從十八大到2013年年末的一年多時間內,已有17位副部級及以上的高官落馬。僅僅2013年12月,這個級別的“大老虎”就抓了4位;最新一位是中央政法委系統的公安部前副部長李東生。鐵腕反腐仍在加強,未來有更多更大的老虎被擒亦未可知。新領導層的勇氣與決心,于此可見一斑。
有人說,抓再大的老虎也是治標。人家也沒說只治標不治本,治標本身不妨礙治本。2013年初,王岐山說,反腐敗要標本兼治,當前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
就反腐如何治本而言,“把權力關進籠子里”是共識。強大不受制約的權力才是名副其實的大老虎。一旦把這只大老虎關進籠子,以后就沒那么多大領導被關進監獄,這才是愛惜干部之舉。如何把權力關進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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