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坐標·破局】分權還是收權
“就目前的政府間關系,很難簡單地說進一步分權就是方向,同樣也不能片面地說需要更多的集權”
責任編輯:肖華 顧策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徐庭芳 王謙秋
“就目前的政府間關系,很難簡單地說進一步分權就是方向,同樣也不能片面地說需要更多的集權”
兩個方向之爭
中央與地方關系上的困局,可追溯至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隨著經濟發展到現在形成的畸形格局:央地之間財政收入各半,但支出比卻為15∶85,地方政府支出的42%來自中央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2012年)。
要走出這一困局,有兩條路——擴大中央事權;或者擴大地方財權和可支配財力。事實上,這正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前業界對財稅改革方向的兩條道路之爭。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對上述兩條路線似乎均有吸收。它既明確提到“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同時也提出“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此外,被視為增強地方財力的“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形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也被寫進了決定。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看到決定后,用“久違了”來形容“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的提法,“1994年之前,每個財稅文件里都有這句話,已近20年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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