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票坐票同價 公益人士狀告廣深鐵路獲得立案
火車無座票與座票同價,卻難以享有相應的座位服務。1月21日下午,知名公益人士雷闖及其朋友因此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當場立案,定于3月6日開庭審理。去年雷闖曾因同樣的問題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起訴上海鐵路局,但法院未受理其訴訟。
2013年2月4日,站票乘客在車廂內吃方便面當午餐。
臨近春節,許多坐火車回家的打工者又面臨一個老問題:火車無座票與座票同價,卻難以享有相應的座位服務。
據《南方日報》報道,1月21日下午,知名公益人士雷闖及其朋友曉鹽因此依據《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據悉,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當場立案,該案定于3月6日開庭審理。
日前,雷闖及其朋友曉鹽在鐵路購票網站12306購得1月8日K9004次由深圳站到韶關東站的無座火車票,每張票價為85.5元。從深圳站上車后,車廂里已經擠滿了人,在4個多小時的旅途中,雷闖和曉鹽帶著行李一直站到了韶關東站。
對于這張無座票,雷闖認為,乘客在4個多小時的旅途里,都不能獲得座位服務,卻支付了和同車次硬座同樣的票價,明顯不合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雷闖要求,鐵路部門應將K9004次無座火車票(從深圳站到韶關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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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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