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立功指南” 健力寶張海外逃背后的減刑權力尋租
千方百計獲取線索,根據線索,檢舉、立功、減刑。如果沒有找到這條“越獄”的捷徑,40歲的張?,F在應該還在廣東韶關烏江監獄里服刑。據研究者稱,與通過法庭審判減刑相比,在監獄通過表現良好和立功的方式減刑顯得更為容易,依靠人脈和關系讓這一方面存在很大操作空間。
責任編輯:楊繼斌 實習生 張維
高墻之內,設法立功減刑常常成為服刑人員謀求自由的捷徑,而難免滋生腐敗。
通過向警察購買犯罪線索,再在獄中將購買的線索“舉報”給看守,便有望“立功”。
通過花錢購買監獄自辦報紙或者認購上級部門攤派的行業機關報來獲取減刑。一般買一份三十多元錢的監獄自辦小報可以獲得1.5分,購買20份便有望減刑30天。
2014年1月20日,廣東檢方證實,應于2015年出獄的前健力寶總裁張海外逃。
千方百計獲取線索,根據線索,檢舉、立功、減刑。如果沒有找到這條“越獄”的捷徑,40歲的張?,F在應該還在廣東韶關烏江監獄里服刑。
2005年3月,張海被佛山警方拘捕,后因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獲刑10年。據此推算,張海的出獄時間應該在2015年。
然而,因為在獄中“有立功行為和表現良好”等,張海獲得了兩次減刑的機會。第一次從10年減為8年,第二次減到6年。最終,張海在監獄里服刑6年便提前出獄。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張海在監獄服刑期間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現均屬虛假,以此裁定對其減刑系錯誤行為。韶關市中院重審并于2013年10月31日對張海兩次減刑的裁定予以撤銷。廣東省檢察院也證實張海立功減刑造假屬實,已立案審查。
據研究者稱,與通過法庭審判減刑相比,在監獄通過表現良好和立功的方式減刑顯得更為容易,依靠人脈和關系讓這一方面存在很大操作空間。監獄民警和法官手中的減刑權力變現和尋租的機會更多,幾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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