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大規模維權之門再啟? 虛假陳述訴訟十年檢討
沉寂十多年的股民大規模維權之門,可能再啟。佛山照明2014年1月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再次收到672人(件)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的民事訴訟案。隨著告狀股民人數的繼續攀升,佛山照明案可能成為中國證券維權史上又一大案。不過,11年來,大規模股民維權多以失敗告終。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李興麗
十余年前的司法解釋被淡忘,“地方法院等著最高院的新司法解釋,最高院也等著地方法院的判例積累,就這樣,進入了惡性循環。”
立案難、耗時長、賠償少,成為證券維權案的普遍特征。集團訴訟制度未能落地,白世藻和老伴領到了兩份案件受理通知書,交了兩筆訴訟費。
沉寂十多年的股民大規模維權之門,可能再啟。
佛山照明2014年1月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再次收到672人(件)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的民事訴訟案。
2013年3月,中國證監會廣東省證監局就佛山照明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后,目前已累計有1187人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標的達到1.6億。
隨著告狀股民人數的繼續攀升,佛山照明案可能成為繼2003年東方電子虛假陳述索賠案后,中國證券維權史上又一大案。
200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實施,不過,11年來,大規模股民維權多以失敗告終。
被淡忘十余年的司法解釋
白世藻原以為,炒股和設計衛星沒有本質區別。
收集數據、計算、分析,這對參與過“兩彈一星”工程的白世藻來說不是問題。退休后,他和老伴開始炒股。2010年12月,夫婦倆用全部退休金買入當時被稱為“現金奶牛”的佛山照明股票。
不料,2013年,佛山照明因在公司交易、投資和并購事項上造假,構成“虛假陳述”,受到廣東省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消息曝光后,佛山照明股價大跌,白世藻和姚玉林十幾萬的退休金血本無歸。他們這才發現:報紙和電視上好多信息都是假的。
白世藻的代理律師謝良說,當他接到第一單針對佛山照明案的咨詢時,第一反應是:炒股賠了想要賠償,這怎么可能?
查詢后他發現,這確實可能,因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2003年2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對虛假陳述的訴訟時效、管轄法院、認定條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謝良有些奇怪,為什么自己從事律師行業多年,一直都沒有發現股民竟然可以起訴上市公司?和他有同樣疑惑的,是網名“小黎飛刀”的機構投資者黎仕禹。他從小散戶起家,炒股多年,在2013年5月前,卻從未聽說能夠向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賠償。
“虛假陳述?是什么東西?我們這是中級法院。”這是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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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