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論壇】股份合作制,讓農民當家做主
農民成為土地真正的主人看來不遠了。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再一次專注“三農”,明確了土地確權的兩種方式:“可以確權確地,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第17條),一種是在物理上直接確權到戶,一種是參照股份公司模式把股權確權到戶。
責任編輯:史哲 陳斌 蔡軍劍
農民成為土地真正的主人看來不遠了。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再一次專注“三農”,明確了土地確權的兩種方式:“可以確權確地,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第17條),一種是在物理上直接確權到戶,一種是參照股份公司模式把股權確權到戶。
該文件第33條又說:“推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賦予農民對落實到戶的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這段話內涵非常豐富。其一,這意味著把股份合作制當成了農村集體所有制(一種)新的實現形式。其二,使用的措辭是“農村集體產權”而非“農村集體所有制”,強化了產權概念,淡化了所有制概念。在經濟學上,產權定義為對一項資產的使用權、收益權與轉讓權,和這項資產名義上歸誰所有是兩回事。其三,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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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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