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法治的大道上
隨著法律改革步入“深水區”,制度層面的權力配置問題已提上日程。司法的地方化和行政化正是阻礙司法權良性運行的兩大“頑疾”。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林寶玲
肖揚。
隨著法律改革步入“深水區”,制度層面的權力配置問題已提上日程。
司法的地方化和行政化正是阻礙司法權良性運行的兩大“頑疾”。
2013年歲末,受邀為《中國法律評論》創刊撰文。我在法律戰線奮斗近半個世紀,見證并親歷了許多法律事件,恰逢當下法治改革掀起新熱潮,實難掩心中的期待與關注,故欣然提筆,既為創刊道賀,更為法治的新發展鼓與呼。
一
改革乃“革故鼎新”之謂,改革之新首先在于觀念之新。在立法取得長足進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告形成的今天,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使執政權、治理國家,實現“依法治國”是新時代必須回答的問題?;仡櫴藢弥醒胛瘑T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以來,法治被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量,體現了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依法治國的決心和智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入到一個新階段,這具體可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對法治地位作用的認識進一步深化。一段時期以來,國內的法治道路蒙有陰霾,前進的路標不甚清晰,何去何從令人擔憂。如今,法治強音響起,在思想上堅定了法治的根本走向。在2014年1月7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同志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樣,直接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直接關系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直接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直接關系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在此,法治被看作是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內容,成為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實現中國強盛之夢的關鍵性舉措。
其次,明確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法律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2013年1月,習近平同志就提出,應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公平正義對法律工作而言,是一個恒久而常新的話題,是法治的內在要求,也是人民群眾對法律工作的合理期待。如果以犧牲公平正義為代價去謀求一時一事的安穩,那么,換來的只是假象的“穩定”,輸掉的卻是依規則辦事的法治精神和底線。公平正義是衡量法律工作的基本準繩,也是法律改革所要追求的價值目標。如果法律工作者不將“公平正義”貫徹并體現于本職工作當中,拋開自身的職責使命,舍近求遠地在其他領域漫無邊際地闊談“公平正義”,那么就有緣木求魚的危險,貌似道義凜然,實則誤黨誤國誤民。正如孟建柱同志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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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