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爭議】嘀嘀與快的涉嫌惡性競爭?
嘀嘀打車與快的打車,創意最早來自一位大學生,要是在知識產權受到嚴格保護與創意受到尊重的美國,這位大學生早就能募集到風投資金、做大并上市然后獲得財務自由了。惜乎這里是中國,互聯網巨頭憑著龐大的用戶規模與先發優勢,任何國內外的創新都使勁COPY,于是這個打車軟件創意僅成了兩家決戰移動互聯網的一個籌碼。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張雨
騰訊與阿里巴巴旗下之嘀嘀與快的兩打車軟件大戰烽煙再起。2014年2月17日,嘀嘀打車宣布用微信支付車費恢復到立減10元,阿里巴巴隨即宣布用快的打車并支付寶付款,每單立減11元,同時承諾獎勵“永遠比同行多1塊”。18日,嘀嘀啟用最低12元最高20元的隨機補貼??斓碾S即宣布補貼漲至13元。這對乘客來說,短途打車甚至可以不花錢,天下真有免費午餐?有論者認為這兩家涉嫌“惡性競爭”、擾亂市場秩序,是耶非耶?
正方:嘀嘀打車本次搞的所謂第三輪營銷,啟動了新一輪惡心競爭。兩個軟件宣布如果使用自己公司的移動支付打車,對司機與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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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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