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巡視】城市應適宜步行
漫步在紐約街上,但見高高低低、風格各異的建筑彼此兼容,都德、哥特、維多利亞、裝飾藝術、現代等各種風格的高層樓,與赤褐石、紅磚蓋的低層住宅樓相互映照。每段街區都有特點,默默陳述不同時期、不同傳統的故事。
責任編輯:蔡軍劍 實習生 程勝濤
現代和步行并不矛盾,適宜步行的都市空間更接近人性
就從曼哈頓說起。紐約市分五島(區),其中四島多半是郊區式的布局,唯曼哈頓堪稱真正的都市。三十年前,我第一次去曼哈頓,在那里工作了幾年。之后離開,又回去過幾次。哥倫布當年去美洲探險,心里揣的是歐洲人對亞洲的某些幻想;當年去紐約的中國人,包括我自己,下意識用某種“現代化”的預案觀察紐約,感慨的是那里的摩天大廈、地鐵公交、琳瑯滿目的店鋪。誠然,這是紐約,但紐約又不止于此。法國作者德塞爾托(deCerteau)寫過《在城市里行走》一文,他說,從世貿大廈的頂端看曼哈頓,見到的是摩天大廈群,而紐約的生命力在于步行者的各種體驗。
十多年前,國內城市現代化正如火如荼,遇到來美國調研的國內代表團,隨意問起對美國城市的印象,有人答:“沒有想象的那么現代,紐約也沒有什么了不起”。這份自信,或可歸于城市現代化的某種定式,其重點不是原有城市的改造,而是大拆大建,追尋各種所謂的體系目標;決策沒有市民社會的監督和參與,對歷史和市民文化的保護也就在其次了。似乎道路越寬、樓房越高、車輛越多,也就越現代化。于是,標志性建筑四處崛起,形式夠怪異,規模夠夸張,炫耀著迪拜式的豪氣。依照這樣的眼光,紐約確實沒有什么了不起,歐洲許多城市更“原生態”,統統不在話下。
2013年底,又去了曼哈頓,住了一個星期。這一次用腳體驗紐約。三十年來,紐約也有變化:破舊的哈林區改建了,中城多了一些現代的“高層樓”(high-rise),等等,但總體依舊。漫步在街上,但見高高低低、風格各異的建筑彼此兼容,都德、哥特、維多利亞、裝飾藝術、現代等各種風格的高層樓,與赤褐石、紅磚蓋的低層住宅樓相互映照。每段街區都有特點,默默陳述不同時期、不同傳統的故事。這一處,像1950年代的電影情景回放:街兩旁5層左右的絳紅色住宅樓,樓外面一律掛著鐵制的消防梯。又一處,看得出是曾經的倉庫樓改建成了畫廊、住宅、咖啡店、餐館,另一種氛圍。再看這里,兩座摩天高樓之間,有一座石筑的教堂,實際高度雖不及鄰居,卻有教堂尖頂直指浩空,那意思是:再高,你能高出天意嗎?
空間的各種變化意味著不同時間的交錯。紐約的市容是過去、現在、進行、完成等各種時態的并存,像一部精彩的小說,要一頁一頁閱讀。那么,紐約所留存的而我們有些現代城市或許多少欠缺的,莫非是都市生活的那種人性和歷史的靈韻。這不是說國內的城市都缺少靈韻。比如,在上海的某些街區行走,恍惚之間也有走在紐約的感覺。
說得更具體一點:紐約這樣的城市之所以迷人,在于它既是現代又是適宜步行的城市(a walkable city)。“現代”和“步行”并不矛盾,反而相輔相成。
“適宜步行的都市空間”(walkable urban spaces)更接近人性。其形式多種多樣:杭州免費開放的西湖景區、北京還留存的那些胡同、以前的廣州既可避雨又能遮陽的騎樓,都是。巴黎市至今還留有一些19世紀的“拱廊”(arcades),即兩條街之間蓋起玻璃拱頂形成的空間,早先是商品集市,如今是逛街休息的好去處。
每個城市都有適宜步行的空間,區別在于多或少。少了,城市顯得冷漠,多了,城市令人親近。所以,擁有足夠的步行空間,才是“適宜步行的城市”。
既現代又適宜步行的城市通常有幾個特點。首先,要有足夠數量的“街”。所謂“街”幾步就可以跨過,不能太寬。此外,街和街之間的距離不能太長,便于行人改變行走的路線。其二,自然地保留著歷史和市民文化,在步行的范圍內就能看到書店、圖書館、歷史建筑、市民聚集的場所。這樣,人們在步行時可以閱讀城市文化。其三,適宜步行是宜居、便民城市的一個條件。比如,住宅離商家都不太遠,買東西遛彎兒就能到,逛街很自然融入生活,那才是都市生活。
這樣的城市歐美有很多,我國也有不少。不過,我們的城市現代化似乎從這個角度思考較少。美國人有這樣的評估,他們心目中最適宜步行的城市包括:紐約、舊金山、波士頓、西雅圖、奧克蘭、華盛頓、費城,等等。
(作者為世界文學教授)
網絡編輯:金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