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 連租5年有望購買
國務院法制辦近日發布《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指出,承租人連續租賃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條件的,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購買。意見稿明確,保障范圍為城鎮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2013年6月5日拍攝的青海西寧市一在建保障房小區施工現場。
3月28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為城鎮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住房救助對象,也屬于住房保障對象。
據新華網早前消息,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2014年2月在國新辦發布會上透露,“十二五”期間完成開工3600萬套城鎮保障性住房的任務,目前已開工2500萬套,基本建成1500萬套。馮俊表示,累計下來,到2013年年底,住在各類保障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里的城鎮家庭是3400萬戶。
連租5年符合配售條件者可購房
意見稿指出,配售保障性住房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產權份額。產權份額根據配售價格與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房價格的比例,參考政府土地出讓價款減讓、稅費優惠等因素確定。
承租人連續租賃(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條件的,可以購買;購買保障性住房未滿5年且確需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已滿5年的,可以轉讓并按照合同約定的產權份額向政府補繳相應價款,政府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產權份額補繳相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也可以規定禁止出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不得轉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或者取得完全產權。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有民調顯示需要保障房的人中,一半以上希望能買下保障房。2011年廣東民調顯示,自感需要保障房的人中,約六成人選擇的保障方式是以較低價向政府購房,而愿意以較低租金向政府租房者為14%。盡管廣東大力推行“公租房”,但2013年民調顯示,民眾仍主張保障房應可租可售,比例達50%;僅25%的人主張只“租給申請人”。
而此次意見稿中 “連續租賃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條件的,可以購買”這一條,正契合了民眾的購房心意。
保障房在承租期禁止用于商業交易
征求意見稿規定,租賃期滿未續租、不再符合保障條件(包括住房、收入、財產等方面)以及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應當騰退保障性住房。在使用的過程中,承租人、承購人不得出租、轉租、出借、擅自調換或者轉讓保障性住房。這意味著保障房在使用過程中禁止用于商業交易。
審計署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結果顯示,全國范圍內有10.84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實資料、相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3.89萬套、領取租賃補貼1.53億元,另有1.13萬戶家庭重復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2975套,重復領取租賃補貼2137.55萬元。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國在今年北京市“兩會”上表示,騙保者頻現的原因在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運行管理機制還不健全。由于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不完備,對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及金融資金基礎信息審核困難,導致提供虛假信息騙保和退出難的現象。
此次征求意見稿強化了對有關政府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追責機制,加大了對弄虛作假和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處罰力度,明確規定有關人民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申請人隱瞞、虛報、偽造信息的,給予警告,向社會通報,記入個人征信記錄,退回已承租、承購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領取的補貼,處以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城鎮住房保障;承租人、承購人出租出借、損毀破壞等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記入住房保障對象檔案,沒收違法所得,恢復原狀或者采取補救措施,承擔賠償責任。
戶籍限制將被打破
征求意見稿提出,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為城鎮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將破除戶籍限制納入保障房保障范圍。
《經濟參考報》報道,“戶籍外人口首次在行政法規層面納入住房保障范圍。”中國房地產研究會房地產法規政策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表示,這是非戶籍人口住房權的一次突破。他指出,現階段除一些特大城市外,大部分地區非戶籍人口仍未被納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圍。因此,此次條例出臺后,地方政府不能再逃避責任,而必須保障符合條件的非戶籍人口住房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條例在住房保障領域中的作用或地位,類似于民事立法領域中的《民法通則》。作為我國住房保障方面立法等級效力最高的行政法規,條例將對未來較長一段時期保障房的發展方向做出指引。
為了增強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國務院法制辦現將《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4月28日前,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zfbz@chinalaw.gov.cn
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