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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副校長涉強奸女生未遂,“非親歷不可知”細節為何這樣判
法院認為,涉案女生存在虛假敘述,不意味著她對其余事實的陳述均不屬實,她的其余陳述最終被法院認定能與證人證言互相印證,也能與其在案發后第一時間告知同學、老師、家長等事實相符。 二審辯護人稱,法院一審判決的主要依據是涉案女生的陳述,現有在案證據難以證明馬某有犯罪事實。 鄭子殷稱,審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時,法官可以運用的原則,是內心確信原則,其體現在對證據可靠性的審查上。 《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提到,未成年被害人陳述了非親歷不可知的細節,并且可以排除指證、誘證、誣告、陷害可能的,一般應當采信。 -
強制報告:如何看見侵害未成年人的隱秘角落?
2021年,通過強制報告發現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1657件,這一數據是2018年的三倍多。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第二辦案組組長李薇:總體來看,這項制度的社會知曉度還不高,以校園性侵案件為例,通過強制報告制度發現的占比為10%。 南方周末記者梳理發現,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公職人員,大多受到黨紀和政務處分,被追究刑責的并不多。 (本文首發于2022年3月31日《南方周末》) -
快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重在落實
此前各地已試點設立了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但落實情況參差不齊。 -
強制報告!九類未成年人遭不法侵害情形須立即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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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未成年人受校園暴力侵害任何人都可介入保護
“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萬人,起訴6.76萬人?!苯陙?,侵害未成年人事件頻發,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也備受社會關注。 5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推動加強和創新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新聞發布會。會議介紹,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指控了米脂砍殺學生案,攜程親子園、紅黃藍幼兒園虐童案等一批社會高度關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
最高檢:探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從業禁止等制度
近期,一些有前科的犯罪人員再次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 -
爹媽再也不能帶孩子討飯了
12月2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四部門針對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發布意見。意見稱,如果有性侵害、出賣、虐待未成年人和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情況,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對虐待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案件,檢察機關可以直接公訴。 -
李某某性侵案:誰導演了“全民連續劇”
8月28日上午,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半年以來,這個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幾乎每天都在給報紙和網站的娛樂版面貢獻話題。有人直言,此案成了全民“連續劇”,媒體、律師,包括司法機關,編劇、參演,樣樣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