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羈押22年,謝哲海申請2067萬國家賠償
謝哲海向賠償義務機關河南高院共申請國家賠償2067萬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67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萬元。
如果拿到賠償金,謝哲海想重新開始生活。但他還有一個心病沒除,那就是真兇仍然沒有落網?!鞍颜鎯醋プ?,我才算是徹底清白?!?/blockquote>責任編輯:譚暢
減刑出獄后,謝哲海曾在浙江義烏一家餐館打工。
近日,謝哲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河南高院受理了他的國家賠償申請。
謝哲海是河南省太康縣一樁冤假錯案的當事人。1996年,時年25歲的謝哲海卷入一場鄉村命案,被誤判為殺人兇手后,在監獄中度過半生。二十多年來,謝哲海堅持喊冤,在2018年出獄后,他四處奔走申訴,試圖洗刷冤情(詳見2019年11月南方周末報道《補偵之后,仍“事實不清”的兇殺案》)。
2020年11月,河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2022年11月30日,河南高院認定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再審改判謝哲海無罪。
獲得無罪判決半年后,謝哲海向河南省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2067萬余元;同時要求河南高院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為其恢復名譽。
“不光是錢的事,這個責任誰來負?”2023年6月22日,謝哲海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拿到國家賠償后,不排除繼續追究辦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謝哲海說,當年他被迫“簽字畫押”,22年的牢獄之災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家里人也被指指點點,抬不起頭”。
而且,雖然謝哲海被改判無罪,但是真兇并沒有落網。謝哲海希望公安機關繼續追查案件真相。
申請三倍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
謝哲海是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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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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