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非法拘禁上訪者主犯獲刑2年
近日,王高偉等7人因非法拘禁來京上訪人員,終審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年不等,10名被非法拘禁的上訪人員分別獲得1300余元至2400余元不等的賠償。被非法拘禁的上訪人員此前曾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從10萬元到61萬元不等。
王高偉家位于禹州市方山鎮付家村6組的破舊的房屋。沒受過太多教育、生活困頓的王高偉,因為受雇于禹州市駐京機構、傷害與他同樣困頓的訪民,而受到法律審判。
《新京報》5月14日報道,近日,王高偉等7人因非法拘禁來京上訪人員,終審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年不等,10名被非法拘禁的上訪人員分別獲得1300余元至2400余元不等的賠償。至此,這起利用“黑監獄”拘禁上訪人員的犯罪案件有了終審結果。
據南方周末網此前報道,5月7日,中紀委有關負責人做客人民網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有一個時期,確有一些地方存在著阻撓群眾到上級機關上訪的現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上訪群眾的錯誤做法,嚴禁到來訪接待場所和公共場所攔截正常上訪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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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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