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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黃金鮑”案二審開庭,硼酸來源成謎
一審法院:4名被告人未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相關規定對購進黃金鮑、食品添加劑“逐批索要”相關檢測報告,也未對購進黃金鮑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劑“逐批進行檢測”。 被告人:現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并無相關規定,且因“逐批索要”“逐批進行檢測”在食品行業并不現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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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到盆滿缽滿,推到一干二凈?帶貨主播應為產品質量擔責
央視3·15晚會曝光多家食品公司生產的梅菜扣肉使用不合格的槽頭肉后,曾為這些商品帶貨的幾家知名直播電商近日先后作出回應。不過,這些回應也強調,自己是該商品的帶貨方,不是生產方和直接銷售商,這引發了關于“帶貨主播是否應為產品質量負責”的討論。 現在的直播帶貨,其貨源有兩種。一種是直播間“直營”,也就是在直播間銷售自家網店的商品。另一種是“帶貨”,即給別家網店的商品做代言推銷。消費者點擊直播間的鏈接購物,是由別家網店直接發貨,通常不會與直播間的主播一方發生交易。 根據廣告法,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食品安全法也規定,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直播帶貨,確實豐富和拓展了商業銷售的模式和邊界。傳統的廣告代言,消費者對“明星只是代言、商品銷售者另有其人”有著清晰的認知。直播帶貨則不同,商品銷售鏈接就掛在直播間里,在時空上幾乎無縫銜接。這時消費者很可能不會仔細辨別誰是真正的商品銷售者,更多是出于對主播的信任購買商品,那么帶貨主播自然也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如果真有一種商業模式,可以既盆滿缽滿又完全免責,這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 -
土特產店產品無標簽被10倍索賠,食品安全法如何管電商丨快評
網絡銷售是否可以適用現制現售相關規定?“三無”是否可以適用食品安全法的“但書”規定,僅為標簽瑕疵,不適用10倍賠償?隨著互聯網電商的興起,有不少農村土特產在網上打開了銷路,為農民增加了收入。但是,類似的問題也不時出現。這也給廣大通過網絡售賣土特產的店主們提了一個醒,法律規定還是要了解并遵守。 -
湖北黃州24戶居民網購進口豬肉被罰后續:撤銷處罰、退還核酸檢測費用
12月12日,黃州區發布通報稱,撤銷對個人所作的行政處罰,包括200元罰款,同時對接觸涉冷鏈食品相關人員實行免費核酸檢測。 “與其處罰消費者,不如夯實監管者的監管職責和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劉俊海認為,政府需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開展調查和問責,“誰有過錯就追究誰的責任,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玩忽職守,也應當被問責”。 -
食品安全 并非管得越多越好
從2019年12月1日起,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施行。條例亮點很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利用會議、講座、健康咨詢等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禁止發布沒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報告;處罰到人,最高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罰款;建立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等。 -
新食安法實施周年,八部委商談共享共治
以往,大眾抱怨“八部委管不好一頭豬”,現在,在新食品安全法實施、監管體制理順之后,八部委在“共治共享”的理念推動下再次聚在一起,暢談未來的努力方向。 -
“今后關鍵是讓新法落地生根”
2016年9月26日,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一周年之際,“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一周年高峰論壇”在京舉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滕佳材、總局法制司陳谞副司長等出席會議并講話。 -
特醫食品中國破冰記
特醫食品被納入新食品安全法,繼而推出細化的管理辦法,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在中國,結束了沒有標準、缺乏規范的尷尬地位。 -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 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瓜果蔬菜
草案新增加和調整部分規定: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擬實行注冊管理;保健食品應標明不能代替藥物等等。 -
食品安全法5年首修 將填補網購監管空白
6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將首次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這是現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頒布實施后,時隔五年面臨的首次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