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局用“碼”規制律所開函,被指涉嫌違反上位法
這份旨在規范律師“私自收案收費”的通知,規定律所需通過特定平臺來出具所函,并載明特定二維碼。若出具的所函不合規,公檢法可以不予接收,或不予立案。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韓旭:設置二維碼并且持有帶有二維碼的公函才允許從事代理或者辯護活動,這是一種變相的行政許可。 -
因慢性病被拒錄,專家建議對公考體檢標準進行備案審查
“這次體檢被刷,但在下一次考公體檢中可能不會被查到”,但一旦起訴,她患病的事就會被公開,在一定范圍內被他人知曉。 多名法學學者提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部分條款涉嫌違反了憲法、就業促進法、勞動法等上位法。 標準將“顯性的歧視”標準化,并且影響范圍逐漸擴大,從“公務員到事業單位再到企業”,造成制度性歧視。 -
溫州實現數據資產“入表”第一單,萬億市場仍藏水面下
考慮圍繞數據資產的評估、質押、融資等衍生市場,整個數據資產市場的潛在規模將超過10萬億元。 企業數據資產價值得到市場認可,在后續實現資本化操作,企業才有更大積極性參與場內交易。 目前技術對數據資產登記確權已無根本性障礙,而具體實施中的難點在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 -
醉駕自行車受處罰:酒后騎車違法嗎?丨快評
國務院道交法實施條例僅規定醉酒駕駛非機動車違法,海南省辦法則規定“不得飲酒駕駛非機動車”,把喝了酒但是沒有達到醉酒標準而騎自行車的行為也列為非法,這是對上位法的擴大化解釋嗎?對此有兩種不同的理解。 -
廣東取消生育審批,是人口政策觀念的積極改變丨快評
自三孩政策實施以來,中國的政策已經逐漸轉為鼓勵生育。取消審批,加強服務,是根據上位法修正所做的必要修改,也是順應生育形勢、鼓勵生育的措施之一。 -
律師收費低被警告,律師費也有政府指導價?
很長一段時間,律師收費標準的確定及監管由司法部門和物價部門共同負責,律所及律師通常依據相關部門頒布的指導價進行收費。 近些年,律師費的政府指導價適用范圍不斷縮小,市場調節價的范圍越來越大。長沙律協所處罰的1500萬民間借貸糾紛案已不受政府指導價約束。 “如果長沙律協對本地律師服務收費產生了限制價格競爭的實際效果,同時又缺乏上位法依據,那么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構成價格壟斷協議”。 -
全國法律層面首次規范養狗,加強管理體現社會進步
此次全國人大通過的動物防疫法明確規定了養犬的強制免疫、登記制度,規定攜犬外出應戴犬牌、系犬繩,讓各地的地方法規有了明確的上位法依據,地方部門在執法時就可以更加硬氣。 (本文首發于2021年1月28日《南方周末》) -
快評丨深圳個人破產法是有益探索,應盡快全國立法
深圳市人大通過的這一破產條例,屬于地方性法規,其法律效力低于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這就存在深圳破產條例與上位法沖突的可能。作為一項重大的基本民事制度,個人破產應該盡快通過全國人大立法,在全國施行,以避免可能出現的法律沖突問題。 -
對違反上位法的地方性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可以更“剛”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等有超越權限,違背法定程序,或者違反上位法規定等情形的,有關機關可以根據法定的權限直接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
西安奔馳事件:消法與汽車三包政策,誰說了算?
消法和汽車三包政策究竟是什么關系?若是上位法與下位法的關系,汽車三包政策有關退換車的規定就該廢止。若是特別法與一般法的關系,西安市場監督部門責成4S店退車退款的法律依據便有待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