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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兩頭空”求解:自治與法治,邊界如何劃定?
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是平等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 然而,長期以來,對成員身份的認定一直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明確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和權利,但沒有規定對它的具體定義、形式,如何成立、運作、參與經濟活動。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起草工作最初由農業農村部負責,后來為加快立法進程,由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牽頭、在農業農村部工作基礎上組織起草。 -
違規征地 行賄官員 ——暴力強拆引發的“詐騙”案
吉林省檢察院抗訴認為,蘆志鋼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原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吉林省高院已開庭再審。 華宇集團董事長趙洪新在2011年找時任四平市委書記劉喜杰幫忙,劉隨后在大項目協調會上提出加快項目拆遷進度的要求。趙洪新先后向劉喜杰行賄13萬歐元。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集體土地的征收主體應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但在海豐村村民簽署的征地補償協議上,征收人都是開發商華宇集團。 (本文首發于2020年8月6日《南方周末》) -
讓土地更市場,更公共
2019年8月26日,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公布,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有利于形成城鄉統一土地市場,更好保護農民權益。 -
讓土地管理法成為“改革利器”
現有改革思路依然將宅基地視為一種由集體提供的社會保障,其所做的改革只是允許宅基地在集體內部進行市場流通。 -
城鄉一體一大步
在土地管理法修訂的背景下,一個租售同權,一個集體建設用地直接進入租賃市場,在很多領域帶來了改變的可能性。 -
《土地管理法》博弈五年 征地補償條款獨自闖關
強拆、低補償,過去多年來,這樣侵犯農民土地權益的事件越來越多,修訂《土地管理法》的呼聲也水漲船高。但看不見的阻力讓這部修正案過去曾連續兩年列入立法計劃后無疾而終?,F在,這部法的修正案終于進入審議階段,但它究竟能否通過尚未有定論。 -
征地補償制度修法延期到明年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于12月28日閉幕,此次會議沒有表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這意味著關于征地補償制度的修法進程將延續到明年。草案對“土地補償”規定作了重大修改,刪除了現行法律中“按土地原有用途補償”和“30倍補償上限”的規定,確定了公平補償原則,草案授權國務院制定具體的補償辦法。 -
清理小產權房的正道
國土資源部傳來消息:年內要清理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有何過錯,該如何治理?土地管理法修法也在研究集體土地入市的問題。切不可干今天對小產權房嚴格取締、要拆房、判刑,明天又允許建造、銷售,朝令夕改,損害政府公信力的傻事。 -
一周高參(090507)
正在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只是政府管理土地的工具,其第一條闡明了立法目的,沒有一個字涉及民眾對土地的權利,《土地法》應致力于界定各種土地產權。 -
10月或改革征地制度 4.3億畝農用地入市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經正式列入將于10月份舉行的中央重要會議的立法規劃,在符合規劃前提下,4.3億畝農用地將直接轉入市場經濟體系,依法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