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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警惕的“占坑式辯護”丨法眼
指定法律援助律師的立法本意是為了保障被追訴人的辯護權,但“占坑式辯護”使該制度出現了異化。 針對未成年人,盲、聾、啞人,精神病人以及可能面臨死刑、無期徒刑的人,即使被追訴人拒絕律師辯護,也應為其指派律師,這種必要的“法律家長主義”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
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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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和南周的另一種連接在繼續丨不惑 2024
何以不惑:我還有4年步入不惑之年,如今依然有很多疑惑。 “代理案件時,確實能幫到別人,特別是在一些法律援助案件中爭取到好的結果時。但我如今依然有很多疑惑,比如社會在未來是否會變得更好、司法環境能否更為公正……” -
去年法援案件超137萬件,中紀委同日發6名“內鬼”落馬信息丨時政周報
一周時政新聞回顧(8月19-25日) 2023年,與農民工相關的法律援助案件共46.8萬件,受援農民工52.5萬人次,案件占比超過30%。 2023年以來,全國持槍、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6%;各地共破獲槍爆案件1.3萬起。 祝衛東任中央財辦副主任,曾連續多年執筆中央一號文件。 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肖毅被判無期,曾用撫州1/10用電量力捧“挖礦”企業。 -
死刑的最后關口,如何找出“活”的理由?
對律師們來說,為死刑復核案件辯護,其吸引力在于,收到不予核準的裁定,意味著從死神手里救下了一條命。 在最高法審委會原委員高貴君看來,死刑復核程序中,至少已經有了控辯雙方加入,隨著律師參與逐漸增加,“其本身就意味著在往訴訟化方向推進”。 以前,在最終的死刑復核裁判文書上甚至連律師的姓名都不會出現。法律援助法生效后,情況有了變化,不僅寫有律師的姓名和供職律所,有些文書還對辯護意見作幾句話概述。 -
法援法生效后,一批死刑復核案件有了辯護律師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冀祥德建議,可以建立死刑案件辯護律師數據庫,并對全國參與死刑案件辯護的律師進行考核、管理、培訓。 -
兩會公益觀察丨反家暴的背后:并非選擇離開與否,而是需要重建生活
在“萬家無暴”項目創始人萬飛投身于反家暴事業的這些年,對受害者被家暴后的絕望與恐懼感同身受,“受暴之后的受害人往往非常急需一個安全的容身之地,他們所遭受的心理恐懼是無法想象的?!? 醫療支持、生活保障、特殊照顧、心理疏導、法律援助、職業培訓,還有成因極其復雜的生存困境,“當受害者還有孩子、老人等需要照顧時,受害者很難將全部精力用來解決家暴及后續的生存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安庭在提案中點出了問題所在,而這些都需要有人來做。 反家暴的背后,不是受害者選擇離開家或者不離開,而是需要一個重建自己生活的機會。 -
刑事辯護“關口前移”:多地試點刑案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
自2018年起,湖北黃石、上海崇明、浙江金華、江蘇泰州等地陸續開始了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的試點工作。 金華浦江縣檢察官陳明南:在沒有法律援助律師參與的情況下,“我們說的內容,犯罪嫌疑人更多的是怕,不是真正理解,但律師作為第三方,會讓犯罪嫌疑人感覺更可信,更有保障”。 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長吳宏耀:各地陸續開展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的探索,和檢察機關一系列改革有關。 -
刑事辯護法律援助“擴容” 打通最后一公里,死刑復核案件也被納入
據學者吳宏耀統計,2014到2016年間,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255個由最高法復核的死刑案例中,有律師參與的僅22例,占比8.63%。 學者顧永忠:最終通過的條款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結果,一方面肯定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工作,另一方面,為各地根據自身情況采取靈活的做法提供了依據。 (本文首發于2021年9月2日《南方周末》) -
南昌警方:勞榮枝拒絕家人為其請律師,警方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勞榮枝拒絕家人為其請律師,警方為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