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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簾o過錯者不擔責,才是公平正義
無論是在校園、交通道路,還是在醫院,司法都有必要更好地細化各個民事主體的權責邊界,避免先入為主地劃定“弱勢群體”并造成“強勢方”必擔責的“和稀泥”結果。 -
小學生躲到學校廁所吃零食,是為什么?
部分家長只要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與其他同學發生一點點小摩擦,受一點點皮外傷,動輒向教育局投訴學校。這種情況下,教育局通常會和稀泥,遵照“只要家長投訴,那就是學校的責任”的邏輯,直接甩鍋給學校,對涉事學校的領導興師問罪。這種管理制度下的結果必然是,學校和老師為了自保,那只能讓學生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了。 -
孩子在學校玩耍打鬧受傷:不和稀泥的判決應受贊譽丨快評
現在普遍只有一個孩子,家長是需要一些反思與智慧的,也是有選擇的:是過度保護,試圖讓孩子隔絕與遠離一切風險,孩子受個傷什么的覺得天都塌了,還是教導孩子識別風險、預防風險與管控風險,認識到孩子受個小傷,也是一種對風險的免疫機制與成長教育,有助于形成風險意識,并在精神上更健壯? -
河南鄲城幾百農民哄搶玉米上熱搜:維護農業投資者權益不能和稀泥丨快評
對于這些盜搶者,只要嚴厲地罰一次,罰幾個人,就足以殺雞儆猴,讓這些人得到教訓,不敢再去偷搶。 -
中國籍女子在新加坡被控罪:入鄉應隨法,別搞“輿論化妝師”那一套丨快評
法律作為明規則的意義,就在于“如果一個人只需要遵守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當事女子的這次“文化輸出”慘敗而歸也再次說明,唯有堅持法治原則、不和稀泥,才能讓當事女子這種“輿論化妝師”(spin doctor)行為不再得逞,在類似公共事件中保障其他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公正。 -
司法判決定分止爭:關鍵在“不和稀泥”丨快評
這會給社會帶來極壞的信號。碰瓷者得到賠償,就會鼓勵更多人去碰瓷;扶人者被誣要賠錢,或者要花大力氣去自證清白,誰以后還敢去扶倒地的老人?勸阻吸煙發生意外要賠償,以后就無人勸阻在公共場所吸煙者;追小偷中小偷受傷害要賠償,那就無人會再去追小偷。法院判決不是懲惡揚善,反而懲善助惡,正義得不到伸張。 -
野泳溺亡索賠被駁回,成年人自甘風險應是社會共識丨快評
近年來,發生人身損害意外,哪怕是自己的責任,也要甩鍋給別人,要求賠償,成為一種風氣。一些地方法院在類似案件審理中也會為了“維穩”而和稀泥,讓依法不該承擔責任的被告負賠償責任,甚至判決雖然被告不用承擔法定責任,但仍需進行“人道主義補償” (本文首發于2023年6月8日《南方周末》) -
被前婆婆索要10萬帶孫費,合理嗎?從自由裁量權到家務補償丨快評
在核心小家庭、各方權利意識高漲的背景下,當婚姻雙方都要明算賬的時候,法律與司法就應該不偏不倚,公正地給各方算清賬、算好賬,而不是和稀泥或玩“雙標”。 -
對霸凌自己孩子的孩子咋辦?家長訴諸輿論與“眼神攻擊”背后的困境
為什么老師和學校不能切實負起責任?學校與老師,往往或者重視不夠,或者采取和稀泥的方式,壓制而不是解決問題,這就導致了一些家長積累怒火,到某個臨界點或發生惡性事件。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的加持下,學校沒有權力開除學生,哪怕這個學生對所有人造成了巨大的滋擾與麻煩。 -
快評|老太橫穿球場被撞,二審不和稀泥:“自甘風險”自擔責任才是公平公正
“弱勢有理”觀念滋生了很多荒唐的“碰瓷”現象?!懊髦接谢?,偏向虎山行”,如果被老虎咬死咬傷,那就只能自擔風險了。